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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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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有效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自治县的旅游业纳入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支持自治县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旅游产业,并鼓励、支持和引导自治县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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