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工商主管部门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