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推进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