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第十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为现代农业生产提供综合配套的社会化科学技术服务体系,支持农村建立群众性科学技术组织,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提供科学技术服务,对农民进行科学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吸纳新技术的能力,促进农业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