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第三章 鉴定机构和考评人员第十三条已修改鉴定机构从事职业技能考核活动按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鉴定服务费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