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丹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防治丹河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