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和促进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传承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