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

(一)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三)驾驶摩托车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

(四)行车时车门、车厢未关好的;

(五)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故意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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