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对阻挠旅游行程的单位和个人,旅游管理部门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敲诈旅游者、旅游企业的单位和个人,旅游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