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体育经营及其管理活动,均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体育经营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体育项目为内容的经营活动。前款所指体育项目,由省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