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销售者,是指销售商品或者委托他人销售商品的单位(以下简称销售单位)和个人。销售者必须严格遵守商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2月17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