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种畜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县级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种畜禽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种畜禽管理的有关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