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会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履行工会法和本条例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责任。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