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各级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注册登记,依法办理法人营业执照,合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