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会条例/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七条有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征求工会意见。对处理不当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