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租赁服务车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车况符合出租汽车运行技术条件,并按照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

(二)按照规定张贴城市客运许可证;

(三)不得装置计价器和顶灯。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