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已废止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财政、价格部门批准的执行。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