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