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行政机关、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对专利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专利运用能力,增强全社会的专利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