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已修改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没收侵权产品。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