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四章 专利管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其所有的专利资产进行评估,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