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和报告,作出决议、决定,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