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