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 设置审批第六条已废止社会医疗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