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已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批准执业的社会医疗机构,应当自本条例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校验,重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逾期不办理的,按照本条例第四十条处理。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