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废止

社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广告证明》后,再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查同意发布的医疗广告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