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与管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开发区内的企业有权自行确定其机构设置、编制定员、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和奖励、津贴制度,自行聘用或者辞退经营管理人员,招录或者辞退职工。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