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与管理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开发区内的企业有权在注册登记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生产经营,自行运筹资金。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