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与管理第十七条已废止在开发区进行投资,投资者应向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照国家和本省的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