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会议的召开第十二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前,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应当组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围绕会议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审议作必要的准备。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