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已废止接待境外人员参观、洽谈业务或者进行学术交流涉及国家秘密的,接待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采取相应保密措施,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