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金融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自治县在国家和省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国家、省、设区市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和其它方式财政转移支付的照顾。享受上级财政对自治县计算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的照顾。自治县享受上划增值税、消费税等共享收入增长系数中央返还部分,全额留给自治县统筹安排使用的优惠。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