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自治机关重视各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采取各种措施,培养各级干部,培养各类科学技术、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并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妇女干部,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