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享受和专项使用上级国家机关拨给各项补助费和专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抵减正常经费。任何部门不得扣减、截留、挪用。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