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二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按国家规定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境内、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参加自治县经济建设,给予优惠政策,保护其合法权益。自治县为加速经济发展,在信贷方面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