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健全民主法制,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