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要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努力为各族人民服务,为自治县的建设做贡献。

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