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和其他地方国家机关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县自治机关的干部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除特殊情况外,不到任期届满不予变动。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