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废止

自治县加强草原建设和保护,严格实行草畜平衡、基本草原保护、征占用草原审批、禁止开垦草原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

自治县积极发展畜牧业,推进饲养方式改革,调整畜种结构,推广舍饲圈养技术,加强草场改良、畜禽品种改良和防疫灭病工作。

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