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四章 信息使用第二十九条未知(-1)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每年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技防产品、技防系统的监督检查情况。省公安机关每年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技防产品生产、销售和技防系统的设计、安装、监理、运营单位名录。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