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工会应当监督企业、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