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有效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义务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