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条

有效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义务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