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