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章 学校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学校的服务设施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应当保障校舍和其他校内设施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应当建立学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未成年学生的饮食安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