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职业教育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

普通中学的学生可以转入职业学校就读;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转入普通中学就读。

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学生参加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支持鼓励毕业生参加高一级职业教育升学考试。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