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当事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阻碍、抗拒执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