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管理第十七条已废止城镇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承担。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建筑质量进行监督。工程竣工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