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管理第十四条已废止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开发矿产资源、挖取沙土、堆渣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批准。进行上述活动,不得破坏城镇环境和城镇基础设施。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