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章 投票选举第二十五条有效村民委员会选出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当日予以公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选票及其他选举资料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整理建档。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