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三章 使用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设施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体育设施的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当地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